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17%
新华社电 财政部19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发行2008年第三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17%,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购买。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期为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从2008年11月25日起计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25日支付利息,2011年11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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