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巨款对于众多的受害人来说却是杯水车薪,希望社会各界都来帮帮他们 商报记者 丁洁/摄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乔良 孙伟伟
还记得2006年底、发生在鹿邑县5岁男孩小明河身上那件事吗?邻居张参将小明河捆住后塞进了麦秸垛后点燃。小明河全身烧伤面积达63%。
昨日,这个被网友称为“最悲惨小男孩”的小明河,得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万元救助款。
■ 回顾
邻居农妇烧残小男孩
2006年12月1日上午,30岁的周口市鹿邑县高集乡农民段红霞去娘家走亲戚,将5岁儿子小明河交给婆婆带领。
下午4时许,回来后的段红霞,在一个燃烧的麦秸垛里,找到了儿子小明河:四肢僵直,烧了一大半的棉袄粘在他身上……双手被一根铁拉链捆住了。
被救出来的小明河全身烧伤面积达63%,绝大部分创面呈焦炭样。右手除拇指外四指缺失,左手五指缺失,阴茎及阴囊缺失,两下肢高位缺失。当晚,张参被警方捉拿归案。
张参交代,她丈夫和段红霞的丈夫均在北京打工,段红霞的丈夫收入较高,她丈夫收入低。看到段红霞家日子越过越好,特别是5岁的小明河聪明可爱,她越想越气,越气越恨,加上之前张参听说段红霞怀疑其偷她家的钱,遂产生报复心理。
2007年11月8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参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秦明河各种经济损失共计536952.07元。
张参提出上诉,但被省高院驳回。
■ 现场
接过救助金 受害人家属哭了
判决下达后,赔偿成了难题,张参家的财物一共折价2万元,赔偿给了小明河。可是,这点钱对小明河的治病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因为无钱治病,父母只能带小明河沿街乞讨。
小明河的悲惨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帮助。
昨日,河南省高院今年第二次发放救助金现场,小明河的父亲秦超玉说,他们一家一直在北京,他一个月能赚2000元钱,一边打工,一边给小明河治病。而他的妻子则全职照顾小明河起居。
“孩子学习很好,现在上小学二年级,排名全年级第3名。”秦超玉说,“上次做手术,孩子的名次退到了第7名。”
谈到小明河的生活起居,秦超玉眼睛湿润了,他说,每天上学,妻子都要全程陪同,上学推着去,下课了抱着上厕所。
现场,从省高院刑一庭庭长手中接过2万元救助款,秦超玉禁不住号啕大哭。
“有了这钱,就够孩子下次手术了。”秦超玉说,截至目前,小明河的治疗费已经花了70多万元,其中他向亲朋借了20多万元,其余都是好心人捐助。下一步的手术还需要15至20次,算上假肢费,至少还需要近百万元。
■ 呼吁
希望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
省高院宣教处处长王伟说,昨日,包括秦超玉在内,一共有5位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了救助,分别得到2万元、1万元不等。
“加上上次救助的人,接受救助的人数已经10人,这也标志着我省法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全面实施。”王伟说,救助资金来源现在主要靠省政府,共拨了100万元。
这些远远不够,王伟表示,他们将尽最大努力去建设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资金制度,拓宽资金来源,他呼吁,希望企业界人士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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