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黄瑞羊 孙玉明
再过4小时刑满出狱,却因一时冲动,不得不在监狱中再待一年。
9月2日,来自郸城的钱长灵,因报复殴打狱友构成了轻伤,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为出气 出狱前殴打狱友一顿
钱长灵,出生于1983年。2004年10月9日凌晨4时许,二七高寨农贸市场内,只有一两个人在走动。早就预谋好的钱长灵在一个女商户赵某摊位前,威胁其交出500元钱,否则就“宰了她”。
遭到拒绝后,钱长灵转身离去。5分钟后,返回来的钱长灵手中多了一把刀,他径直走到赵某跟前,朝赵某身上一阵乱捅后逃走。赵某后来得救。
那年11月28日,涉嫌抢劫罪,钱长灵被刑拘。2005年4月,因犯抢劫罪,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羁押于郑州市监狱。刑期至今年5月27日。
然而,就在5月26日,意外却发生了。得知次日将刑满释放的钱长灵,想起平时与自己有矛盾的狱友付东辉,气就不打一处来。
当晚8时30分许,趁付东辉不备,钱长灵一拳击在付东辉左眉骨处,将其打倒在地,付当场晕倒。
法庭开在监狱又判了他一年
事件发生次日,本该刑满释放的钱长灵被移送至三官庙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周后,付东辉的鉴定结果显示,已构成轻伤。至此,钱长灵被转刑事拘留,其已涉嫌构成伤害罪。
不久,钱长为再次被批准逮捕。
9月2日,为了教育更多的犯人吸取教训,中原区人民法院与郑州市监狱沟通后,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郑州市监狱内,现场200多名犯人旁听。
审理之后,主审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因犯故意伤害罪,钱长灵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庭审后,主审法官对钱长灵的行为欷歔不已。她告诫在场的所有犯人,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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