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职员)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两年前曾提议,希望对浙江省省政府大楼进行能耗评估,然后和节能企业合作进行节能改造,由此节约的电费可以和企业分成。“可是两年过去了,这事还是没有眉目,不知是办事效率问题,还是找不到这样的合作企业。”近日,吕祖善再次谈及此事并颇感不解。(7月24日新华网)
先看看吕祖善“颇感不解”的症结——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章副局长介绍,他们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研究过这个方案,由企业负责投入节能技改,节电效益双方分成。“但这里面目前的财政体系很难处理这样的分成。”
这是一个很糟糕的问题。明知道节能是件对国家、对单位、对参与企业、对子孙后代都有利的事,就因为节省的钱的“出路”问题,竟致使“省长提议”长达两年没有眉目。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逼人花钱”的管理制度,而不是“逼人省钱”的管理制度。
要让“省长提议”结出善果,因噎废食的制度就非改不可。更进一步而言,制度不仅应该支持合理可行的“省长提议”,而且应该比“省长提议”更全面、更合理,因为“省长提议”只是偶然出现的,而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我们的脚步在没有“省长提议”的情况下依然良性向前。从这个意义上说,省长对自己的提议搁浅“颇感不解”之时,应该想到向制度寻求力量,毕竟,“省长提议”不如制度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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