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30日,中国矿山安全万里行陕西宣传处在陕西蒲城县意外发现,诸多“黑煤矿”肆意乱采乱挖,公开叫板政府“关闭令”。问题被揭露后,蒲城县政府公开承诺10日内彻底封堵辖区“黑口子”,然而,20多天过去了,仍有非法矿井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进行大肆开采。(8月26日《三秦都市报》)
■李知雅(职员)
政府“关闭令”难奈“黑煤矿”,“关闭令”受辱了。此时,倘若我们只将责任归咎于“黑煤矿”胆大妄为、公开叫板,那无异于对“关闭令”再来一次公然羞辱——连“关闭令”被谁羞辱都找不准,难道不是对“关闭令”的最大羞辱吗?
包括“关闭令”在内的政令,从来就不怕叫板,它只怕在叫板中莫名受辱。如果政令一出,就四海清平,我们还要那么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监督人员干什么?所以说,政令遭受叫板,并不奇怪。然而,发生在蒲城县这一事件的不正常之处在于,我们并没有从“关闭令”难行的现实中,找出责任人。
我们知道,任何事件背后,必定都有相关责任人,政府“关闭令”难奈“黑煤矿”一事自然也不例外,而且此事要找到责任人并不困难,关键是根本就没有人去“找出”责任人,追究丝毫责任。可以说,与其说是“黑煤矿”羞辱了“关闭令”,倒不如说是当地监管煤矿的部门和人员在莫名羞辱“关闭令”。
很多事情,难就难在“责任人意识”的缺失之上,因此我们看到各地出现种种事情之后,责任人要么无责,要么轻责,要么明着有责实际上易地为官甚至升官,鲜有责任人主动引咎辞职更是不足为怪了。反之,如果从上到下,强烈的“责任人意识”形成完整的链条,政令是没有那么容易被羞辱的——谁敢羞辱政令,就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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