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丁霁虹)9月1日以后,我省新建的农村义务阶段校舍必须得够“结实”:如遇地震不仅不能倒塌,还得能成为人们的临时避难所。
昨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共同公布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这个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筑物进行了全面规范。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有铁质校门、标准校牌、铁质栅栏或砖混围墙,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教室地面要硬化防滑,门窗无缺损、油漆完好;普通教室生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平方米;学校不能有危房。
9月1日后我省新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完全小学和初中的主要建筑要尽量建成楼房,但完全小学的教学楼和办公楼不能超过三层,初中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不应高于四层。所有建筑物的抗震设计类别执行乙类标准。
据了解,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将中小学建筑物划为丙类建筑,这类建筑的抗震措施均低于县级以上医院、大型体育馆等,仅相当于普通住宅。按照我省出台的新标准,今后我省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将高于本地抗震设防标准1度。即使遭遇地震,这类建筑物使用功能不会中断或能尽快恢复,并且可以充当公众的临时避难场所。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时评
郑州